北京舞台创作专项基金启动申报

2015-09-16

       近日,根据北京市财政局、北京市文化局共同制定的《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, 2015年度项目申报将在本月30日之前完成。该项基金平均每年补贴奖励约20余台优秀剧目,辐射全市各类文艺表演团体。

 

申报细则出台

 

      根据办法规定,本次申报“剧目创作奖励”、“剧目演出奖励”、“重要赛事奖励”。“剧目创作奖励”须为2014年8月1日之后首演的剧目,其中,“剧目创作奖励”需要提供申报表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、版权归属声明、演出剧本和光盘、首演及商演证明。“剧目演出奖励”需要提供申报表、剧目演出光盘、演出场次证明、演出收入到账证明等。此项目中申请“进入国际主流演艺市场”剧目演出奖励的项目还需提交邀请信、合同、国外邀请方及所参加活动的背景介绍、国内外媒体报道等。“重要赛事奖励”需要申请方提供申报表、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及奖励拨付证明。入围文化部鼓励参加的一类国际艺术赛事并获奖的剧目、节目,请提供所参加赛事的背景介绍。

 

创作是中心环节

 

    2015年已经被北京市文化局定为艺术生产年,在年度创作工作会上,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吕先富表示,将坚持以狠抓优秀作品创作为中心环节,牢固树立精品意识,并把“出精品”作为各个院团最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,创作出更多有筋骨、有道德、有温度的文艺作品。

 

    “目前,我们以抓重点剧目创作规划为关键环节,重点从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、‘中国精神·中国梦’、现实题材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等主题,对各类院团进行了整体创作规划,多次召开重点剧目创作推进会跟进创作情况。” 市文化局还将推出多项具体“福利”,从创作、制作、演出等环节,惠及市属文艺院团及民营文化演出团体。

 

     获得艺术基金支持补贴创作让不少演出团体得到了“实惠”,也更有投身创作的底气。记者从国家艺术基金方面了解,去年共有32个来自北京的项目,获得国家艺术基金共5248万元的资金资助,占总资助金额的1/8。

 

     而此前,市文化局局长陈冬也曾表示,为了更好地助推首都文化艺术繁荣发展,北京市在筹备设立北京艺术基金,“现有支持艺术生产专项资金总体来说资金盘子小、使用方式单一,艺术基金成立后,将更好地助推首都舞台艺术繁荣发展”。艺术基金将倾向资助注重创新、具有当代性、能够反映北京地方特色的剧目。

 

专业化项目评议

 

      北京市文化局正不断完善扶持政策,提升服务水平,优化文艺创作环境。已经出台并逐年完善《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,通过各类政策引导艺术创作的方向,激发全市艺术创作主体的积极性,调动文艺院团生产与演出的积极性,带动社会力量参与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工作。

 

      今年2月,北京市成立了专家指导委员会,这支由80人组成的专家队伍,涵盖了北京市乃至全国的文艺创作和评论人才,将成为一支结构稳定的专家队伍和文艺评论员队伍。下一步将在剧目策划、人才培养、文艺评论、课题研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,注重通过文艺沙龙、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文艺评论,并且组织专家及评论员撰写和发表一批导向正确、说理透彻的文艺评论文章,引导群众视点,开展作品争鸣,提高创作水准。